青山表参道町协会章程
【第一章通则】
・ 第 1 条 协会称为青山表参道镇协会,在南青山 5-1-7 设有办事处。
・第 2 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友谊,促进共同福利,建设一个明亮清洁的城镇。
・第 3 条 本会为实现前条的目的,将实施以下项目。
1. 关于防止犯罪、防火、交通的事情。
1. 卫生、卫星、清洁。
1、祝贺、表彰、吊唁、灾区探访。
1. 关于青少年的培养。
1.除此之外,与联合福利促进和公关组织有关的事项。
一、与好邻居联系有关的事项。
1. 为实现上述各项目中的Sotokai目标而认为必要的业务。
・第 4 条 本协会的会员是南青山三丁目、南青山四丁目、北青山三丁目、南青山五丁目的一部分的居民和企业。
・第4-2条
超出本会范围并同意本会宗旨的法人机构,也可以通过决议加入董事会作为支持会员。
・第 5 条协会会费为每单位每月 500 日元或以上(法人为 5 日元或以上),建筑物、公寓和公寓等公寓应根据家庭的数量和规模单独确定。
【第2章军官】
・第6条
以下官员将被任命为协会。
1、主席:1人
1.副主席:一些人
1、常任理事:若干(总经理、大区经理)
1.导演:有些人
1.组长:一些人
1、审核员:2人
・第7条
总统代表社会,管理事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若董事长发生意外,由董事长代为行事,附表分部负责的常务董事在董事长的指导下执行例会。那位主席。
审计师对一般事务和会计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8条
董事长和审计师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副主席和区长由主席任命。
・第9条
官员的任期为两年。但是,重新任命并没有受到阻碍。因替补而任职的人员任期为前任的前任机构。即使在任期结束后,官员仍将继续履行职责,直到确定继任者为止。
・第10条
董事长可委托名誉董事长顾问及股东大会顾问。 顾问和顾问可以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第三章会议】
・第11条
本会的会议为会员大会和董事会。
・第12条
股东大会分为定期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定期股东大会于每年 5 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根据需要由董事长向董事会召集。
或在超过五分之一的会员要求时开放。
・第13条
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事项如下。
1. 条款变更
1. 收支预算和经营计划的确定
1. 收支预算和业务报告的证明
・第十四条
必要时召开董事会以管理事务。
・第15条
没有三分之一(包括授权书)出席的会议不能完成。
・第16条
程序由大多数与会者决定(包括授权书)。
【第四章机制】
・第十七条
设立下列部门,办理第三条规定的业务。
一、总务部 一、会计部
1. 安保部
1.消防防灾部门
一、交通部
一、环境部
1. 节日俱乐部
1. 福利部
一、女装部
一、青年俱乐部
1、公关部
・第十八条
为执行前条规定之业务,由会长从干部中指定一名主管经理及一名副经理。
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详细规则将由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决定。如遇紧急情况,由主席决定。
【第5章会计】
・ 第十九条 本会的费用由会费、捐款及其他收入支付。
・ 第 20 条 会计年度从每年的 4 月 1 日开始,到次年的 3 月 31 日结束。
・ 第二十一条 会长每年编制收支预算,并附于股东大会决议。
・第22条会计部门的总经理必须对理事会常任理事进行测量,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立即编制财务报表,审计审计师,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第23条会员可以自由浏览会计账簿等。
・当附属会员及其配偶死亡时,将发送供品。